增值税发票的勾选认证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操作的,如果大家在操作的过程中,当月的发票认证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有关进项税额的抵扣,逾期是不予抵扣的,因此很多工作人员是十分注意这一点的。那么,有些人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已认证的发票能取消认证吗?原则上,已经认证过的发票是不予取消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起往下了解吧。
增值税发票的勾选认证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操作的,如果大家在操作的过程中,当月的发票认证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有关进项税额的抵扣,逾期是不予抵扣的,因此很多工作人员是十分注意这一点的。那么,有些人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已认证的发票能取消认证吗?原则上,已经认证过的发票是不予取消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起往下了解吧。
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如果你勾选保存了,但是还未确认,可以通过下面的步骤来取消:
1、到“发票勾选”界面,点“更多查询条件”。
2、在“勾选状态”里点“已勾选”,这时,你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们就出现了。
3、然后将左边的√去掉→保存→搞定。
补充内容:
各地国税局网站都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入口(可能名字不完全一样),在平台登录页可以下载平台的使用手册,手册上有详细的说明,可以按照使用手册认证发票。大体流程是:插入税控盘-登录平台(密码为税控盘密码)-查询进项发票-勾选要抵扣的发票-确认勾选的发票。完成确认后可以在抵扣统计中打印认证的发票信息等。
目前D级纳税人使用勾选系统只能进行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勾选确认,对于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不能使用,只能去大厅认证,非常的不方便。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让企业更好的享受改革带来的优惠政策,因此,也是建议能让D级企业也能使用勾选系统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注意:进行勾选确认或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已认证的发票能取消认证吗?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供大家参考。如果还有疑问的,欢迎咨询右方在线客服吧。同时也可以点击图片上的立即咨询,会有答疑老师为大家及时解答的。另外会计教练开设有会计实操课程,有需要提升会计实操能力的小伙伴,加老师微信,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吧。大家也可以关注会计教练的官网,每天都会为大家带来新的会计资讯,多多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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