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已经进行付款的,但是发票还没有收到,需要先进行暂估入账,然后次月进行冲回,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已付款未收到的发票该怎么处理的问题,接下来不清楚的小伙伴们赶紧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对于企业已经进行付款的,但是发票还没有收到,需要先进行暂估入账,然后次月进行冲回,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已付款未收到的发票该怎么处理的问题,接下来不清楚的小伙伴们赶紧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对于已付款未收到发票的处理方法,可以这样做:
1、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次月初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3、待收到发票后: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关于已付款未收到的发票该怎么处理的内容,想必大家已经认真的看完了,那么现在就豁然开朗了吧,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惑,就赶紧点击下面的链接哦,限时免费领取企业发票实操汇总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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