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等等一次性收入,按照规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国家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规定,关于不需要缴个税的几种情形都有什么,下文就是会计教练老师为大家进行的详细阐述,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来学习一下吧。
企业员工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等等一次性收入,按照规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国家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规定,关于不需要缴个税的几种情形都有什么,下文就是会计教练老师为大家进行的详细阐述,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来学习一下吧。
解除劳动关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案例解析2019年10月,小王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小王一次性补偿金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4万元,则小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破产给予员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职工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以上的几种情形就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几种情况,对于不需要缴个税的几种情形都有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也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点击下方链接还可以获取免费的个税知识资料包,详细的资料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缴纳税费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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