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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6-08-08 09:04发布19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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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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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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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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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原本对周某享有的抗辩权(如周某未按约交货、质量有问题、已部分还款等),在吴某代位行使债权时,郑某仍可用这些理由来对抗吴某。因为吴某代位行使的是周某的权利,法律地位不能优于周某,所以郑某对周某的一切抗辩,都能向吴某主张。
问265怎么来的
问为什么
问是有限不劳务吗
问这里的盈余公积咋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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