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878
于2026-07-31 11:47发布
49人浏览
累计解决13966个问题

静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3966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非“领用扣税法”。只要购进材料取得合法抵扣凭证且用途符合规定,当月即可全额抵扣进项税额,与是否领用、领用多少无关。生产领用90%不影响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本题中,购进材料专票税额56万元应全额抵扣。但因管理不善丢失部分材料,属于非正常损失,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作转出。丢失材料成本5万元,其中运输成本1万元,则材料成本4万元适用13%税率,运输成本1万元适用9%税率,转出进项税额=4×13%+1×9%=0.61万元。
因此可抵扣进项税额=56-0.61=55.39万元,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