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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于共有份额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其共有份额,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这和处分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不是互相矛盾了吗?

139****7659

于2026-07-11  22:48发布11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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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按份共有人自由处分的是自己的份额(如甲卖自己的2/3份额),这属于份额转让,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而题目中转让的是整台挖掘机(共有物),属于对共有物的处分,需要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两者适用不同规则:份额处分看个人,共有物处分看多数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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