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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1000÷1.09+630)×90%=17906.45(万元),这个上面21000不是不含税价款吗,上面不是写了税款630,难道不是进项税额吗。这个有点不明白

风铃

于2026-05-05  17:58发布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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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万元是土地出让金,不含增值税,但630万元是契税(不是进项税额)。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所以需要将21000万元加上630万元。除以1.09是因为土地出让金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抵减销项税额,这部分抵减会冲减土地成本,所以需要还原为不含抵减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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