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疑 > 答疑详情
粉红豹
于2026-03-14 10:49发布68人浏览
累计解决12389个问题
静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2389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注册会计师
回答
“物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是指作为物权支配对象的物,必须是明确、具体、独立的物,不能是种类物或不特定的物。例如,一套特定的房屋、一辆特定编号的汽车,而不是泛指“一套房”或“一辆车”。这是物权区别于债权(客体可以是行为或不特定物)的重要特征。
问不理解这题
问这道题的分录怎么写的
问为什么是-40(负数),如果净额法,借管理费用40(证正数)?
问为啥最后年限除以2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
免费提问
极速解答
紧急催问
本群只提供会计、出纳、税务问题 请勿闲聊
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交流群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iphone下载
Android下载
微信公众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账号登录
扫码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
最多上传3张图片,字数 10 - 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