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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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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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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处理,无论是否开票,计税基础都是全部应税销售额(包括未开票收入)。在账务处理上:
1. **确认收入时**(假设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额,且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等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此时,未开票收入与开票收入的会计分录相同,均需计提应交增值税。)
2. **申报纳税时**:
* 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则为10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
* 将已计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科目略有不同)。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 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则需**全额缴纳增值税**(减按1%征收率)。
* 缴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核心要点**:未开票收入也必须如实申报。在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未开票收入应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的相应栏次(如“货物及劳务”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与开票收入合并计算是否达到免税标准或应纳税额。账务处理的关键在于,确认收入时先计提税金,申报时根据实际免税或缴税情况进行结转或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