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女士
于2026-01-08 14:2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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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8188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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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也无法转为销售折让

于2026-01-10 17:23:07发布
回答
对于客户(个人)收到的非广告性赞助支出,支付方企业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
**核心处理:**
1. **税目判定**:该款项属于客户(个人)的“偶然所得”。
2. **扣缴义务**:你公司在支付款项时,应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计算公式**: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 支付的赞助支出金额 × 20%。
4. **后续处理**:代扣税款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为客户(个人)开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作为完税凭证。
**操作要点:**
* 无需客户提供发票。
* 无论客户将此款项用于何种用途,均不影响其作为“偶然所得”的纳税义务。
* 你公司若未履行扣缴义务,可能面临税务风险(罚款及滞纳金)。
**总结:** 支付时直接计算并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是两项独立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