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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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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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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若是作为股东权益(投资款):一旦进入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则以后就算公司有富余资金,也不能随便抽回。除非公司走减资程序,但减资操作是比较麻烦的,需要公示通知债权人,还要变更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账上有未分配利润,股东也可以通过分红拿回资金,但要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这是股东不愿意。当然,作为实收资本处理的好处优点是,股东履行了出资认缴义务,不用再承担出资义务,而且增加股东权益,也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便于后续融资。
如果该笔资金计划长期使用,而且股东出资义务还没完成,建议作为股东权益(投资款)处理。作为权益处理时,是进入资本公积还是实收资本,通常对有限责任公司,不要随意增加资本公积,进入资本公积后,未来要转增实收资本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若是作为负债(借款):好处是公司以后有了结余资金可以直接还给股东,这种还款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也不用走减资程序;但作为借款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比较高,给外部的印象是企业的偿债能力较低,对银行贷款可能会有影响。若是有偿借款,还涉及到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但如果公司只是临时周转需要用钱,可以考虑借款方式,这样可以比较灵活,未来可以还款,也可以转为股东权益,进可攻退可守。但作为股东权益的话,是不能随便转为负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