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疑 > 答疑详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76****1793

于2023-06-29  11:25发布624人浏览

获取同类问题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168258个问题

×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8258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扫一扫,快速提问

老师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已解答:168258个问题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上述文件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微信扫码,免费提问!

会计实务工作交流群

本群只提供会计、出纳、税务问题 请勿闲聊

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交流群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注册有礼

开通会员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
×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追问×

    最多上传3张图片,字数 10 - 300字

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