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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26 20:2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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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已解答:168297个问题
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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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一)政策依据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延期: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计算步骤 单独计算纳税具体的计算步骤: 一、找税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找税率 二、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上所述,年终奖是可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个税,也可以合并到综合所得里面。 我建议是可以把个税分摊到各个月份里面,申报综合所得个税,剩下的可以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这个地方可以筹划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