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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一般纳税人,有三个股东,耿、纪、中,其中耿、纪是自然人,中是法人,章程规定的出资耿153万,纪45万,中102万,实际出资是,耿251万,其中98万计入了资本公积,纪出资15万,中出资34万,现在纪要转股给耿,以15万的价格全部转让,请问个税怎么算呢?纪要交多少个税?今年我们三季度财报,实收资本202万,资本公积98万,未分配利润-437489.57,所有者权益合计2562510.43,

高玉

于2021-12-29  08:45发布62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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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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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楠|  官方答疑老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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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概括转移,未履行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是否包括后续出资义务对于确定股权对价非常关键。如果后续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应以转让方的实际出资为基础确定收入额和扣除原值;如果后续出资由转让方承担,则转让方需要在转让前缴足认缴资本,应以此为基础确定收入额和扣除原值。   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明确约定后续出资义务,有利于避免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格的误解、确定合理的股权对价,防止受到公司、股东、税务部门的追究。 转让方是根据转让收入-支付的实际投资款,按照这样计算的话,转让方是平价转让不需要缴税的,但是一般平价转让的,税局可能会核定一个计税依据缴税的。

高玉

于2021-12-30 09:15:42发布

追问老师,税局核定的计税依据就是2562510.43*转让方认缴出资比例15%-实际出资15万-转让金额15万的印花税,这个数乘以20%,这样核算出的个税是四万多,这样合理吗

杨楠 | 官方答疑老师

于2021-12-30 10:22:19发布

回答可以的,政策规定的是税局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核定,具体核定发放都是看当地税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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