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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个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05-18 11:2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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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息股息红利个税如何做会计分录?具体的会计分录也是很多财务会计想要了解与掌握的,而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规定,小编已在下文中作了详细解答,希望通过阅读本文对各位财务会计有所帮助!

本文详细讲解了关于利息股息红利个税如何做会计分录?具体的会计分录也是很多财务会计想要了解与掌握的,而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规定,小编已在下文中作了详细解答,希望通过阅读本文对各位财务会计有所帮助!

利息股息红利个税会计分录

先做分配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再做,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规定:“(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税=(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为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内容详细分析了利息股息红利个税如何做会计分录?相信各位财务会计阅读完本文应该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各位还有什么其他疑问,或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点,欢迎大家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客服电话,将会有专业答疑老师为您解答疑惑,还可免费试听相关的视频课程进行学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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