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财务人员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工作时,就包括对企业所得税计提的计算,那么计提的税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具体内容呈现在下文,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不妨一起来看看小编的文章,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财务人员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工作时,就包括对企业所得税计提的计算,那么计提的税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具体内容呈现在下文,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不妨一起来看看小编的文章,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中,按税法规定,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如果企业按照规定应缴土地增值税时计提土地增值税,但因种种原因未缴入国库,按照权责发生制应该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税前扣除没有合法票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是,企业按规定计提了土地增值税,并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次年5月31日)缴入国库,取得缴款书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是,企业按规定计提了土地增值税,但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次年5月31日)仍未缴入国库,未取得缴款书的,在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相应企业所得税(可以缓解资金压力)。
上一篇:工会经费的企业所得税前应如何扣除
下一篇:按照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吗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