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存货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非正常损失,如员工管理的疏忽,人为的故意破坏等是需要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登记处理的。那么存货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小编把详解答案以及相关知识整理在了下文中,有兴趣的会计小伙伴可以去看一看。对以后处理相关账务问题时是很有帮助的哦。
企业的存货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非正常损失,如员工管理的疏忽,人为的故意破坏等是需要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登记处理的。那么存货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小编把详解答案以及相关知识整理在了下文中,有兴趣的会计小伙伴可以去看一看。对以后处理相关账务问题时是很有帮助的哦。

对于大多数的生产企业来说,存货是企业生产制造及销售过程中最主要的基础物料,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要发生存货损失,笔者就存货非正常损失有关增值税税务筹划问题进行一些讨论。
对非正常损失存货进行账务处理,关键是正确计算其涉及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不同,非正常损失存货可分解为三种典型情况:不含运费的原材料、含运费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半成品。企业非正常损失存货,有时是上述一种情况,有时是几种情况的组合。因此,只要对上述三种典型情况的账务处理明确,在对各种形式的非正常损失存货进行账务处理时,就能符合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下面举例说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原材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批认定为财产损失,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账户一并处理。属于收发计量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在扣除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按《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对被盗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批,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货物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和其他的非正常损失。
上一篇:总账会计的全套账务处理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房地产开发商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