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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经济法每日一练_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核算

发布时间:2020-12-27 09:2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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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诚实做账,不做假账不伪造账本,一旦被查出来做了假账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相应惩罚的,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了2021年初级经济法每日一练_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核算,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诚实做账,不做假账不伪造账本,一旦被查出来做了假账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相应惩罚的,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了2021年初级经济法每日一练_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核算,感兴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核算

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有( )。

A. 某公司为一客户虚开假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好处费

B. 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用“消字灵”修改为80万元报账

C. 某企业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7 000元涂改为9 000元

D. 购货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答案】BC

【解析】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选项A,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选项D,金额错误不能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该 行为会导致会计凭证无效,但不属于变造会计凭证。

变造会计凭证行为

(1)涂改原始凭证中的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2)利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先进工具,对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处理;

(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变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如根据涂改后的发票编制记账凭证的行为等。

变造会计凭证行为行政处罚

(1)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并通过一定的媒介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于2021年初级经济法每日一练_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核算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初级会计资讯的话可以扫描二维码关注会计教练公众号,也可以添加老师的微信免费领取相关初级会计考试相关课程试听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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