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财务人员都至关重要的,发票不仅是会计做账的证据,还是进行抵扣相关税费的合法依据。因此发票是要严格开具和保管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相关开具规定,都清楚吗?如果不小心遗失了发票,怎么办呢?今天就来了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发票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财务人员都至关重要的,发票不仅是会计做账的证据,还是进行抵扣相关税费的合法依据。因此发票是要严格开具和保管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相关开具规定,都清楚吗?如果不小心遗失了发票,怎么办呢?今天就来了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1、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3、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4、“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5、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6、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7、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可以重新补开发票,办理申报手续。
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以上有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怎么处理,就分享到这里了。对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相关处理还有疑问的,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吧。需要会计实操做账资料包的小伙伴,联系老师也是可以免费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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