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用专用发票怎么处理?相信多数会计新人遇到此情况时都会不知道如何着手处理。那么什么是走逃企业呢?通常情况下,走逃企业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注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的行为就是走逃企业的主要特征,今天我们就大致了解一下相关内容详情介绍吧。
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用专用发票怎么处理?相信多数会计新人遇到此情况时都会不知道如何着手处理。那么什么是走逃企业呢?通常情况下,走逃企业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注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的行为就是走逃企业的主要特征,今天我们就大致了解一下相关内容详情介绍吧。
1、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异常发票的,若未抵扣或未申请退税,则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若已抵扣,则一律转出;已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暂缓办理退税,或由企业提供担保。若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可以继续抵扣或办理退税。涉嫌虚开的发票,不得增值税差额扣除。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基于此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作为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即便取得了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中明确规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从规定可以看出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重点在脱离税务机关监管。
何为脱离税务机关监管?即税务机关经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
通俗来讲,走逃失联企业就是不纳税且实际控制人还“跑路了”的企业。
走逃(失联)企业通常通过虚假、欺骗手段注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非法牟利的企业,其往往在短时期内大量开票,提供给受票方认证抵扣,在纳税申报期前走逃、失联。此类企业特点:注册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并不相符,注册法人代表年纪往往过小或过大,其户籍登记地与企业注册地并不一致。
走逃失联企业的基本情况都清楚了吧,以上有关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用专用发票怎么处理,就分享到这里了,看过后还存有疑问的,文章上方的答疑老师会耐心为大家解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一定要严格要求来进行,我们有专项的课程视频,需要全面学习的,大家可以联系老师免费试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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