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推广中介服务是广告服务吗?是否缴纳文化建设费?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做一个里了解学习,或许会对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哦!
网络营销推广中介服务是广告服务吗?是否缴纳文化建设费?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做一个里了解学习,或许会对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哦!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和客户签了一个大的框架协议,帮他们做产品营销推广,但是我们公司本身不做具体的推广工作,而是针对每个项目委托不同的第三方(比如广告商/抖音/小红书等)去做实际的推广工作,就是我们公司只是赚取一个中介费类似的。客户把总金额都给到我们,然后我们去委托第三方做服务,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收到的总金额,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我们是开的现代服务项下的营销推广服务费。而且我们是先预收款项,就开具了发票,后期实际推广的时候是采取什么方式,是否通过广告方式也不是确定的,也有可能是通过组织线下活动来推广。这个也是需要缴纳服务费的吧,但是用户开具的不是广告服务的发票。
回答: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因此,贵公司帮客户委托第三方做服务为广告媒介安排,属于广告代理服务。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贵公司需要缴纳文化建设费。因疫情影响,根据《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年25号)第三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因此,贵公司疫情期间免缴文化建设费。
以上就是“网络营销推广中介服务是广告服务吗?是否缴纳文化建设费”的全部内容啦,希望上文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和启发。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其他方面的会计需要,可以点击文章上方,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答疑老师哦!也可以在文章下方扫码,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哦!
上一篇:股东转钱进对公账户怎么做账
下一篇:报销招待费用如何做账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