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24 10:58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国家政府对高新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科技是第一发展核心,高新企业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问题,想要了解学习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下文吧!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国家政府对高新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科技是第一发展核心,高新企业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问题,想要了解学习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下文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会计教练

【享受主体】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优惠内容】

1.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享受条件】

1.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4.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5.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6.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5.《国家税务总局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以上即是“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文章内容了,不知道,看完上文的你,有没有学到一些新的知识点呢?会计的学习和成长需要长期的坚持与积累,会计教练每天陪您学点会计,助力您快速成长与收获!文章下方扫码,添加会计教练老师,可以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即刻进入学习哦!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