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营与兼营的差别有哪些呢?我们在日常的账务处理过程中,是常会遇到的混营与兼营销售行为的。但是两种行为有哪些不同点呢?相关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大家都知道了解吗?接下来我们大致了解一下吧。
混营与兼营的差别有哪些呢?我们在日常的账务处理过程中,是常会遇到的混营与兼营销售行为的。但是两种行为有哪些不同点呢?相关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大家都知道了解吗?接下来我们大致了解一下吧。
按照财税(2016) 36号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关键点有两个:
第一:必须是一项销售行为;
第二:这项行为是“货物+服务”的模式。“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服务” 是指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
比如你去商场买了个电视,商店负责送货上门。这里,商场既提供了销售电器的行为,又提供了送货上门这种物流辅助服务。这里,不论这个服务是收费还是免费,但这确实是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到了“货物+服务”。所以它是一-项混合销售行为。
比如在电器商城卖各种家电,也有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公司从事两种不同的业务,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兼营怎么缴税呢?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比如餐厅,是按照6%缴税,卖家电是按照13%缴税,如果它自己不能核算清楚,那就全部按照13%来缴税。
本文有关混营与兼营的差别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仅供大家参考。更多有关混营与兼营的增值税会计实操做账的问题,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进行详细咨询哦。另外还可以来这里免费领取你所需要的日常常用实操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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