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关于这个问题是今填小编主要为各位财务会计人员介绍的内容,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不知道你是否清楚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具体会计处理内容,希望对大家的财务工作有所帮助。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关于这个问题是今天小编主要为各位财务会计人员介绍的内容,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不知道你是否清楚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具体会计处理内容,希望对大家的财务工作有所帮助。
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进行基础建设、购买办公和生产设备、建账建制、招聘员工、联系进销渠道等。在此期间,企业可能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抵扣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前提,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具体内容已在上文中作了一一解答,相信各位看完本文应该有了自己的了解。如果各位财会朋友想了解更多有关待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内容,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即可领取相关会计做账实操的学习资料包,免费试听学习财务视频课程!
上一篇:销售产品的运输费属于期间费用吗
下一篇:代开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