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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追索权截止日期是多久

发布时间:2019-09-16 14:5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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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追索权即行使票据追索权,而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那么行使追索权截止日期是多久

行使追索权即行使票据追索权,而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票据到期日前,如有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那么行驶追索权的截止日期是多久?

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日期分为三种:

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行使追索权截止日期”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欢迎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更多会计资讯和免费资料等你来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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