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税总发〔2013〕119号关于发布《税务系统数字证书格式标准》和《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09:18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为满足税务应用系统建设安全要求,规范应用系统开发商基于税务系统数字证书的软件开发与集成,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系统数字证书格式标准》(附件1)和《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 (附件2),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0〕61号)的规定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满足税务应用系统建设安全要求,规范应用系统开发商基于税务系统数字证书的软件开发与集成,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系统数字证书格式标准》(附件1)和《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 (附件2),现按照《税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0〕61号)的规定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税务系统数字证书格式标准》规定了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和证书撤销列表的基本格式,对数字证书格式中一些数据项内容进行了描述。本标准还规定了一些标准的证书扩展域,并对每个扩展域的结构进行了定义,特别是增加了一些专门面向税务应用的扩充项,制定了各类数字证书和证书撤销列表的格式模板。

《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规定了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应用接口,定义了面向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和纳税人服务的税务信息系统所需要的税务证书应用接口,是税务系统推广数字证书应用的技术开发规范。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

附件:1.税务系统数字证书格式标准

2.税务系统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25日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