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应提交什么信息?对应开未开具发票如何处理?为了便于理解,小编今天将以问答的形式,为大家具体整理解答这些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哦!
开具发票应提交什么信息?对应开未开具发票如何处理?为了便于理解,小编今天将以问答的形式,为大家具体整理解答这些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哦!
答: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为自然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具体规定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
答: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具体规定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答:不需要。
答: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具体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
对纳税人应开具未开具发票导致不缴少缴税款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第一大税种,每个企业都会涉及,重要性不言而喻,熟练掌握增值税的开具、申报、清卡认证等流程,才能真正掌握企业税务问题。
应开具未开具发票如何处理?看完本文内容之后,您是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会计教练致力于打造一个优质的专业会计学习的网络平台,我们期待与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进步,陪伴更多会计伙伴走向更好的未来!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