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了小微企业免增值税应如何做账处理?国家推出了很多有关增值税的相关税务政策,其中关于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做账处理就是之一,那么接下来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相关做账处理的问题,希望通过阅读本文对大家的财务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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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需要强调的是:此项增值税税收优惠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享受,一般纳税人不行。
其实,如何做账的问题,财政部早在2013年的时候已经发财会[2013]24号文明确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例1:会计头条有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第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8万,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会计分录如下: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8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27.18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82万
未达起征点,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82万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0.82万
自己想的终归是自己想的,要用官方文件说话才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注意上面的【直接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免增值税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需要并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
以上内容即是关于小微企业免增值税应如何做账处理?相关账务处理的内容小编已在上文中作了详细解答,看完本文应知道怎么处理了。如果大家想获取更多的财务会计知识,或还有什么其他财务问题,欢迎大家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客服电话,即可向专业老师解答问题,免费试听相关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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