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税收实体法要素具体内容有什么,考职称经常会遇到各类税收简答题目!下面就是具体的内容介绍、了解更多相关知识那就快来阅读下面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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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实际纳税过程中与纳税义务人相关的概念:
1.负税人。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主要是由于价格和价值背离,引起税负转移或转嫁造成的。
2.代扣代缴义务人。
3.代收代缴义务人。
4.代征代缴义务人。
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的基础性要素。这是因为:第一,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的标志。第二,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第三,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1.计税依据
在表现形态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第二种是实物形态。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是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份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昊的再现。
2.税源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3.税目
划分税目的目的:一是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二是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问题,并根据归类确定税率。
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
1.概念: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是体现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2.分类:
(1)比例税率:可分为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有幅度的比例税率。基本特点是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
(2)累进税率:一般多在收益课税中使用,可以更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其分类:
额累:分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其中超额累进税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率,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率累:分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在表现形式上可分为单一定额税率和差别定额税率两种。其基本特点是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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