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的实操处理是会计人员工作过程中都需要全面进行处理的知识内容,并且对于税务实操的处理也都是需要根据税法的内容规定来进行整理的,于是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处理实操的工作内容,小编就主要的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增值税专票开具要求的知识内容。
税务的实操处理是会计人员工作过程中都需要全面进行处理的知识内容,并且对于税务实操的处理也都是需要根据税法的内容规定来进行整理的,于是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处理实操的工作内容,小编就主要的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增值税专票开具要求的知识内容。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因此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各位会计人员总结这么多有关增值税专票开具要求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大家如果还想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也能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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