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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怎么交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4-13 16:4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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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怎么交增值税呢?二手汽车的交易过程中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按什么计税税率来进行计算有关的应纳税额呢?对于已经使用过的汽车再次销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税费计算有疑问的小伙伴,希望大家可以通过今日小编分享的文章内容后,有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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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汽车的增值税缴纳

可以分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两种:

简易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

一般计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2013年8月1日起取得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并且按规定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有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怎么交增值税”?看过后都明白了吗?希望小编整理的文章内容可以为大家的工作带来益处。更多有关汽车增值税处理的问题,可以咨询网页上方的答疑老师哦。如果大家在日常的会计工作重要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关注底部公众来进行留言,留下相关联系方式,会有老师及时联系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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