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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缴增值税可以抵扣

发布时间:2020-04-10 15:4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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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税务实操处理都是有不同区别,由于房地产的发展在近几年越来越迅速,因此有关房地产的税务内容也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全面进行重视的,因此小编就主要为大家总结了有关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抵扣的知识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业的税务实操处理都是有不同区别,由于房地产的发展在近几年越来越迅速,因此有关房地产的税务内容也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全面进行重视的,因此小编就主要为大家总结了有关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抵扣的知识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企业进项税在预缴增值税时不可以抵扣,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时还不满足确认销项税额条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因此小编就为大家总结这么多有关房地产预缴增值税抵扣的知识内容,如果各位会计人员还想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内容,可以点击右方在线客服,学习更多实操的内容处理,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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