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的内容处理也是很多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进行处理的工作,但是有的时候会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会出现一定的疏忽到时票据的内容开错了,这个时候各位会计人员知道要如何处理吗?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作废的知识点,快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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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的话首先考虑作废,不能作废的从销售方税务局申请红字通知单,说明原因.
具体方法和上次申请的时候是一样的.
让销货方去税务机关沟通,人为的把一张红字发票对应通知单,另一张红字发票不对应通知单,备注里也写明"对应发票通知单号.";
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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