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申报工会经费时,是需要根据企业全员职工的工资金额的2%来进行缴纳的,那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就是按照此依据来进行申报的,其他的计税依据是什么,都在下文做了说明,需要的来看申报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
其他计税依据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此外,工会经费具体核定是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工会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应拨缴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属地税机关代收范围,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承包租赁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以及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在本市辖区内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不论是否属于地税机关征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除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应上缴的工会经费,统一由地税机关代收。包括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工会经费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筹备金

以上就是对申报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详细说明,大家仔细看看,还补充了工会经费代收的对象和范围的内容,会对大家有所帮助的,若还有什么问题就领取文中的会计资料进行更多内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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