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2022年8月6日江苏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后估分系统上线!

发布时间:2022-08-08 15:39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8月6日江苏省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后估分系统现在已经上线了,对估分有需求的同学们现在就可以使用了,之前预约的同学们你们也可以也可以用了。当然,如果是没有考过的同学,也是可以使用的。

会计教练

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中增值税必考点一般计税方法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二)价税分离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适用税率)

(三)销项税额

1. 核定销售额――按顺序核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市场价格);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非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润率)

②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润率) + 消费税税额

注意:核定方法按顺序,先找自己再同类,啥都没有要组价。

会计教练

不知道估分系统的效果如何,如果对某项真题的解析有些看不懂的话,可以领取上方考后真题的讲解。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