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大家顺利完成了8月5日重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大家都坚持到了最后,很棒!有很多考生一出来就给小编发信息说:“咱们的估分系统啥时候出来啊?”。目前咱们的估分系统已经上线,只需要大家点击下方卡片,就能使用。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 (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作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不知道估分系统有没有满足大家,可能有还没考的考生没有去点。其实没有考的考生也是可以用的,里面是有真题原题的,还有解析,大家尽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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