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恭喜8月5日考完的考生们,你们做到坚持到底!一年一次的考试是一场拉锯战,你们完成了下来,很棒。刚下考场的同学们可以使用咱们已经上线的估分系统,查看自己的大致分数,也有利于接下来的安排。
个人所得税额
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①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②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④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以及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税率
资源税额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课税数暈×单位税额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价格×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我们的估分系统还没考生也是可以看的,这个系统即可以估分,也包括着真题和真题解析。如果做的时候,解析也看不懂,可以领取上面的资料包,看看老师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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