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考生们,恭喜你们完成了今天8月3日的考试,你们都坚持到了最后,你们是最胖的。有很多人都是出完考场后都想找个地方估一下自己的分,好知道自己能考多少分,已安排下一步计划。在18:00咱们的估分系统已经上线了,有需要的快来使用吧。
一、计算思路
总思路――盈利再交税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收入总额
不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
三、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规定的其他 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B.拥有土地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暂不缴纳
C.土地便用权共有的,并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D.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答案] B
(本答案非官方发布,仅供参考)
在考前大家可以把上文必背的计算公式记一记,能够在考场上熟练地运用,节省时间。此外,也把估分里面的真题做一做,感受一下。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