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湖南省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已经结束了,大家一出考场就很想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还有小伙伴一直在问小编咱们的估分系统开放没?现在咱们的估分系统已经开放了!点击下面卡片就能使用估分系统了。
一、计算思路
总思路――盈利再交税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收入总额
不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
三、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规定的其他 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五、税前扣除项目扣除标准与“工资薪金”相关的扣除标准
企业应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的有()。
A.固定资产
B.短期借款
C.资本公积
D.长期借款
[答案] BC
(本答案非官方发布,仅供参考)
考试已经考了好几场了,真题也已经出来了,对于还没考的同学们,可以先做一做咱们的真题,提前做一下准备。感受一下真题的氛围,也可以查漏补缺,点击上方卡片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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