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2022年8月1日西藏经济法基础考后估分系统来喽!

发布时间:2022-08-03 18:05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西藏的同学们大家现在已经考完经济法基础了,考的理想吗?有人欢喜有人愁,对于愁的同学也不用慌,有可能是你的感觉不准呢!说不定一用我们会计教练的8月1日的估分系统,反而是考得很好呢!来试一试吧!

会计教练

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中增值税必考点一般计税方法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二)价税分离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适用税率)

(三)销项税额

1. 核定销售额――按顺序核定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市场价格);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非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润率)

②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 成本利润率) + 消费税税额

注意:核定方法按顺序,先找自己再同类,啥都没有要组价。

会计教练

对于没有考过的同学,你们当然也可以进估分系统,这就是我们估分系统的全面。也可以点击卡片,听一听考前聚焦两小时的课程。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