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现在连估分都可以进行系统估分了,不用在翻书来对答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准确率。刚考完2022年8月1日的湖南省的经济法基础考试后,大家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自己考了多少分吧,点击下方卡片就能估分了哦。
一、计算思路
总思路:盈利再交税。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收入总额
不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
三、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四、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五、税前扣除项目扣除标准
与“工资薪金”相关的扣除标准。
我们这个的估分系统对于考过的同学可以用来估分,对于还没考过的同学,可以先做一做真题,有个感觉,考前在冲刺一把。小编另外再为大家提供一个初级会计的真题,大家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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