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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资的加计扣除处理

发布时间:2019-12-23 13:5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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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作为我们社会中的一部分公民,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他们的生活,我国社会中包含有很多关于残疾人的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尤其是对于残疾人工资的内容处理也是有很多的政策内容的,其中会计人员在对残疾人的工资进行加计扣除的时候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于是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知识内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详细内容可以点击下方图片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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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依据上述规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是指应发工资额,不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但包括个人从工资中缴纳的社会保险。因此,应按残疾职工应发工资计算加计扣除。

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关于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知识内容了,如果大家看完这些内容还有关于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不了解的知识点,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并且咨询我们右方在线客服能够领取更多免费试听课程,全面提高自己会计实操能力,从此升职加薪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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