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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编制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分录

发布时间:2022-07-08 16:03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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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需要从拿货、销售、结转成本、打款四部分进行处理,首先在做拿货分录时,通过库存商品和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次做销售分录时,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那么结转成本和打款分录怎么做,详情请看怎么编制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分录。

会计教练

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的账务处理

1、拿货时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给总公司打款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会计教练

通过对怎么编制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分录的介绍,大家知道具体需要分为哪四步来进行做分录了吗?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再去看看上方文章,小编已经将完整分录内容汇总在上方了,或者大家也可以咨询会计教练客服老师,老师将免费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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