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需要从拿货、销售、结转成本、打款四部分进行处理,首先在做拿货分录时,通过库存商品和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次做销售分录时,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那么结转成本和打款分录怎么做,详情请看怎么编制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分录。
1、拿货时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给总公司打款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通过对怎么编制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分录的介绍,大家知道具体需要分为哪四步来进行做分录了吗?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再去看看上方文章,小编已经将完整分录内容汇总在上方了,或者大家也可以咨询会计教练客服老师,老师将免费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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