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取得财务软件后会对其进行做账处理,在购买中会涉及到进项税,那企业购买财务软件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这个我们要看企业购买的是软件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若是所有权且满足固定资产标准的就和抵扣,那是使用权可不可以呢?就让我们通过下文的内容来解答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如果企业购买的是软件使用权,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列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购买的是软件所有权,构成无形资产的,应列无形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经过上文的阅读,大家对企业购买财务软件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应该明白了吧,财务软件所有权是计入无形资产的则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不清楚的可以在看看,希望大家能知道这些基本知识,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进行解答和领取相关的会计实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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