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计人员在做账处理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原始单据来填制记账凭证,那么对于收到的拆迁补偿款该怎么处理?以及企业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是什么?可能对于刚接触会计的小伙伴来说并不是特别熟悉。用到科目有专项应付款等,具体的内容请看下文!

收到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在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款时,要区分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要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要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偿收入”;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按规定,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作为政府补助,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作为国家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1、补偿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完毕时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转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支出
2、补偿企业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补偿企业搬迁后拟新建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分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4、最后,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单独入账的土地不能摊销,所以计入在建工程建筑物的成本。
企业从政府处领取搬迁补偿和搬迁补偿存款利息一并作为“专项应付款”。
售出、报废或者搬迁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清算业务,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职工安置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企业搬迁后,“专项应付款”有余额的,应当增加“资本公积金”,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分享;“专项应付款”金额不足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大家对于拆迁补偿款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具体的账务处理也在文中为大家详细解答了。那么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是什么的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寻求帮助,另外,点击文中的小卡片,还可以领取相关的会计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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