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大企业都是有分公司的,在做年度的汇算清缴时,有些新入行的会计人员不知道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作为关联企业,是否需要一起汇算清缴呢,换句话说就是企业汇算清缴范围是否需要和分公司合并呢,大家如果对这部分的知识还不了解的话,下面就来看看本文的讲解吧。

汇算清缴时总公司和分公司报表是否合并
答: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科目余额表只要填写自己公司的科目余额就好了,不用做合并报表的.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法之规定,中国对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
二、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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