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新增加了很多功能,可以监控企业的数据信息,也能看到企业的状况,在这些功能下,有很多会计人员在想金税四期上线后,会查之前的税务问题吗,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多企业都想知道了,因为在之前都会有些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但是会查吗,看看小编找的资料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从法律条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是由于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的疏忽导致的少缴纳或者未缴纳税款,那么如果3年或者5年内未发现,那么税务机关就无法追征了。但是如果是由于偷税、骗税等恶性行为导致的,那么就无追诉期限的限制。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长期",通常情况下认定为半年.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类别没有发生应缴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实施经营或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1)税务机关将以税收人为重点监视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收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改为按规定制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存在重大失信清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票证,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规定进行进行查处,同时将走走逃纳税人直接评估为D纳税人,承担D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票务的纳税人,票务降级降额.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票务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另外,如果的你的企业属于高新企业等利益优惠认定企业,或者税负率异常等,也会受到税局的重点"关照".
像企业或税务机关的原因,未缴或者是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但3年或者5年内未发现,那税务机关就无法追征,那现在大家知道金税四期上线后,会查之前的税务问题吗的答案了吗,还不清楚的可以找会计教练的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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