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是高危行业中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那么安全生产费核算计入什么会计科目呢,如果是提取相关安全生产费,应该计入生产成本,专项储备的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储备是用来核算高危行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还有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类似性质的费用,相关的科目设置就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安全储备买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直接计入专项储备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提取相关安全生产费
借:生产成本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累计折旧,(所以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是一个权益类会计科目和报表科目,适于用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前,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上述规定重新作了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如果是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可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是属于费用性支出,可以直接冲减专项储备,是借记专项储备,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在看完安全生产费核算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之后,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会计科目资料包!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