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是国家给员工发放的用于住房的补偿金,那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住房补贴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住房补贴的领取方法是什么呢,在做账的时候会设置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做账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具体怎么设置会计科目那就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住房补贴是国家给予职工用于买房或租房的经济补偿,一般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住房改革支出经费(提租补贴)
一、当各单位收到企业拨入的住房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住房改革支出经费(提租补贴)
二、当各单位发放给职工住房补贴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补助工资(提租补贴)
贷:银行存款
各单位发放为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提租补贴)
贷:银行存款
1、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以下称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2、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国、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的;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金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辞去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原工作单位应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本人如重新参加工作,新工作单位可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如未重新参加工作,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提取。
4、职工离退休前未使用过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离退休时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文中写了关于住房补贴的一些领取方法,是根据不同情况写的领取方法,各位会计人员可以参考文中的方法是什么,在阅读住房补贴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住房补贴的领取方法是什么的时候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找会计教练的老师咨询,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会计分录资料包!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