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用如果有余额产生的话,那么在会计处理上是可以通过在借贷方不同进行处理的,结转的时候是需要结平的,那有余额可不可以留到下年处理?会计教练小编今天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工福利费能不能在下一年度结转的相关内容,对于这个知识点不了解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小编的整理吧,感兴趣的小伙伴继续往下阅读吧!

福利费科目已经不用了,以前的余额必须转平。以前遗留的余额处理的方法;
1、余额在借方,说明你们按比例提取数,不够支付的,实际支付的超出了提取数。可用今年的福利费抵减。也就说在不超过今年提取比例的前提下,将以前的福利费余额转入今年的费用。如果还是不够减,就得用税后利润冲减。
2、余额在贷方,说明你们按比例提取数,没有用完,可在年底给职工搞福利时,直接冲减。如果还没用完,可直接冲减今年的费用成本,冲平为止。
根据相关规定:
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
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
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
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不超过标准可以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以上就是职工福利费能不能在下一年度结转的相关解答,小编总结的还算清楚,大家看完知道怎么处理了吧,对此还有什么疑惑的话,可以联系在线客服,有专业老师免费咨询答疑,帮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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